税务部门传出消息,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政策的出台,让减税实实在在地“减”到了个人头上,受到纳税人的欢迎。本期税务专版就为大家详细解读该项政策。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每年可抵扣个税2400元
最近,王先生听说了一个利好消息,商业保险也能抵扣个人所得税了。王先生是一家设计单位的员工,公司给他们买了基本的三险一金,此外,他自己还购买了商业健康险。他到地税局咨询,新政实施后,他是不是就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税务人员告诉王先生,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人员给王先生算了一笔账。王先生每月税前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0元。原来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3500) 20%-555=1145(元)。他自己买的商业健康险年缴费3600元,每月300元,超过了每月200元的扣除标准。因此,从7月1日起,王先生还可以多扣除商业健康险200元,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200-3500) 20%-555=1105(元),每月少交40元,一年可以少交480元。
“太好了!可是平时都是单位帮忙代扣个人所得税,我自己买的保险怎么扣除呢?”王先生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税务人员告诉王先生。
税务人员特别提醒,“税优识别码”在扣除时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保险公司在销售这类产品时,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另外,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